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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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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8日,大连广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心食堂二楼配送的精梅肉不符合合同约定,已做换货处理。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食堂供应商管理办法扣分细则》第二条第七项,一次性扣3分(剩余分数97分),在此基础上取消本周期送货资格和下周期报价资格,并责令对其内部的检测、加工、管理等流程进行整改。
大连理工大学后勤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