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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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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6 年 3 月 28 日起,大连大白菜贸易有限公司擅自停止供货及配送服务,违反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相关约定,已构成违约。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食堂供应商管理办法扣分细则》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对该公司一次性扣 40 分,扣后剩余分值 60 分;同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食堂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条相关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并将其纳入大连理工大学食堂供应商黑名单,3 年内限制其参与我校食堂各类采购项目。
大连理工大学后勤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