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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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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大连市普湾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为中心食堂一楼、中心食堂二楼、卉萌园食堂、五食堂、九食堂配送豆制品时,豆腐存在异味,不符合学校验收标准,已做换货处理。基于《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食堂供应商管理办法扣分细则》第二条第七项,一次性扣3分,剩余分数97分。并责令对其内部的运输、管理等流程进行整改。再出现此类情况严格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食堂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后勤处
2026年10月13日